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4人,下降4.8%和19.0%,不纳入属地统计事故12起、10人(其中:铁路运输事故7起、死亡5人,高速运输事故5起、5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7人,下降36.8%和41.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县(市、区)事故情况。建阳、邵武、顺昌、建瓯、松溪事故同比增加,延平、武夷山、浦城、政和事故同比减少,光泽事故起数持平、死亡减少。
1. 建阳区(含武夷新区)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2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
2. 邵武市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3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4人。
3. 顺昌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
4. 延平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1人。
5. 武夷山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6. 浦城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5人,其中: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
7. 光泽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起数持平、死亡减少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8. 政和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2人,其中:其他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
9. 建瓯市事故2起(受伤2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起(受伤1人)。
10. 松溪县事故1起(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其中:道路运输事故1起(受伤1人)。
11. 不纳入属地统计(铁路、高速运输事故)事故12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7人,分别是铁路运输事故7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1人,其中:邵武市5起、死亡4人,顺昌县2起、死亡1人;高速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6人,其中:政和县2起、死亡2人,延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各1起、死亡1人。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道路运输事故同比增加,商贸制造、建筑施工、农林牧渔、其他行业、铁路运输、高速运输事故同比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同比持平。
1. 道路运输业事故16起、死亡13人[建阳区4起4人、邵武市3起4人,顺昌县2起2人、延平区2起1人、武夷山市1起1人、光泽县1起1人、松溪县1起(受伤1人)、建瓯市2起(受伤2人)],同比分别增加7起、5人,占事故起数80.0%和死亡人数的76.5%。
2. 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阳区〈武夷新区〉2起2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4人,占事故起数10.0%和死亡人数的11.8%。
3. 采矿业事故1起、死亡1人(浦城县1起1人),同比分别持平,占事故起数5.0%和死亡人数的5.9%。
4. 其他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政和县1起1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3人,占事故起数9.1%。
5. 高速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6人。
6. 铁路运输事故7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1人。
二、安全风险研判
充分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及季节变化等,系统性分析研判安全风险,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风险,局部风险演化成区域性风险或系统性风险。
(一)交通安全须臾不可放松。岁末年初全市公路货运量大幅上升,货运车辆超载超速、电动车违规变道或抢黄灯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反弹,公路货运事故风险增大,加之我市山区道路和农村低等级公路路线长,部分道路临崖临水、坡陡弯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特别是偏远乡镇客运风险较大。
(二)燃气安全需持续警惕。岁末年初市民生活、餐饮经营燃气使用需求加大,燃气设施损坏、用户操作不当等行为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加之燃气管道检维修作业也随之增多,但安全风险辨识不落实、有限空间不按规定作业等现象屡禁不止,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扩大,燃气安全风险需持续警惕。
(三)危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需防范。冬季,设备设施和人体容易累积静电,加之低温易造成设备设施故障、变形、损坏、密封不严,易引发危化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1、2月份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安全风险增大。
(四)特种设备安全要重视。春节即将来临,公众聚集场所将出现客流高峰,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入高频率使用期,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存在严峻考验。
(五)消防安全要常抓不懈。冬季因取暖供热和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频发期,特别是老旧民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南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认清肩上的责任,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认真真、实实在在、一丝不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打破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形同虚设的监管瓶颈,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防范事故发生。
(二)扎实推进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抓牢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化、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措施落实落细。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特点,重点整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校车超员、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紧盯中大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车辆,加大旅游集散地、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等检查执法力度。同时,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排查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安全隐患,深入研判分析,强化协同配合,加强路况巡查。消防安全,要深刻吸取山西吕梁火灾事故教训,冬季室内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加,要统筹开展医院、养老机构、学校、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餐饮娱乐、酒店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厂中厂”、仓储物流、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单位以及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职工宿舍等低设防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违规动火用电、占堵锁闭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等重点问题,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燃气安全,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持续攻坚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环节风险隐患,加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有序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经营整合与餐饮企业等“瓶改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开展销售实名制和入户安检工作,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文化旅游安全,要加强对重点旅游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规范使用安全带;做好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大型活动报批程序和活动审批,要对大型文化活动、跨年夜活动点等人群聚集点提前布置防范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冬季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常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严格按照《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持续强化危化品企业试生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异常工况处置,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要切实采取行动,督促企业加强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受限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要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落实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非煤矿山安全,要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完成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紧盯透水、冒顶、采空区坍塌等灾害,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加快长期停用且不再使用的尾矿库、“头顶库”闭库销号,对辖区矿山全部生产区域、非生产区域等所有场所隐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隐患排查整治。要坚决打击超强度超能力生产、赶工期赶进度、隐蔽采掘作业面、违规转包分包、盗采资源等严重违法行为。工贸安全,要聚焦工贸行业64项重大事故隐患标准,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开展精准执法检查。要严格规范落实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前期的审批、安全交底、个体防护、专人监护、应急准备等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危险作业应急处置,严防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森林防灭火,要密切关注森林火险气象情况,科学预警监测,根据森林火险动态变化,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盯紧管住冬季祭祀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习俗,深入排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以及输配电线路周边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出动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电气热、铁路运输、校园、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岁末年初特点开展精准安全治理,针对性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突发和紧急事件。要做好力量预置,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密切关注近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及时防范应对处置,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