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福建省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闽安委办〔2024〕36号)要求,非煤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每半年更新公示一次,已更新2025年上半年南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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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根据《福建省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闽安委办〔2024〕36号)要求,非煤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每半年更新公示一次,已更新2025年上半年南平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信息,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