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浦城县刘田云峰萤石矿有限公司“1·8”一般坍塌事故案(孙云水)公示
2026-02-19 16:42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案件名称:浦城县刘田云峰萤石矿有限公司“1·8”一般坍塌事故案(孙云水)

孙云水身份证号码:3623*********8014

处罚事由:2025年1月8日15时20分许,浦城县盘亭乡刘田萤石矿+90m中段采场内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万元。经查,浦城县刘田云峰萤石矿有限公司事故采场矿堆泥质成分发生崩解、液化,液化后的泥砂从10#出矿口流出,采场矿堆下方形成大量空隙,企业主要负责人孙云水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均长期不在岗,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相关职责),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61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2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